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5〕25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规函〔2025〕462号)要求,结合我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25)》部署,按照教育部要求和我省关于教育事业统计的工作时点做好统计调查工作,以扎实优质的统计工作为教育强国、教育强省提供更加优质可靠的的数据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数据真实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各项数据必须真实、客观、可靠,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误报。
(二)责任到人原则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部门负责人为本次统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本着“谁统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按要求准时提交。
(三)台账留存原则
各相关部门务必对填报数据相关台账和辅助支撑材料进行留存,根据教育统计要求,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应至少保存5年以上,以便统计督查时提供数据支撑。
三、数据统计任务分工及相关说明
(一)数据统计任务分工
按照教育部下发的高等教育学校统计报表涉及的内容,发展规划处做指标说明,并将基础数据的采集工作分解到各相关部门(见附件1:填报任务分解),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如实填报后报发展规划处,发展规划处负责数据汇总、校验、报表生成与上报工作。
(二)指标、填表说明
1.本次统计数据的区间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统计时点为2025年9月1日。
2.请各单位根据任务分解表自行下载本单位负责的空白表格和指标解释。
3.附件2《2025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中对每张报表涉及的指标数据均有明确解释,请填报人员在填报前认真阅读,准确把握指标的内涵和外延,正确、完整地填报。
4.根据教育部要求,对于较上一年度数据增、减比例在20%以上的,必须备注说明情况。
5.为落实教育部统计督察整改工作,各单位务必保存好数据来源的底册和台账,做到数出有据,随时准备迎接上级单位督查。
6.填报数据涉及到的指标解释、需要填报的空白表格等相关材料电子版,请在发展规划处主页和工作群里共享下载。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数据管理工作人员要按照数据填报分工情况,认真组织本单位的数据填报工作,部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填报的数据负责,对数据报表内容要进行严格审核,确认无误后,统计填报人员和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方可上报。
(二)各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安排完成相关工作任务,采集的原始数据自行保留,备份存档。
(三)上报的所有数据均需要有佐证材料,佐证材料自备原件,以备核查。
(四)请各单位于2025年10月15日前将报表电子版发送至发展规划处电子邮箱fzghc@huel.edu.cn;纸质版由填报人员和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行政楼发展规划处622办公室。
为方便工作,沟通交流填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有关部门负责数据填报的工作人员加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数据采集QQ群,群号:470300704。
联系人:唐老师 15937895596
附件:
1.填报任务分解
2. 2025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
3. 2025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时间安排
发展规划处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