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科技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推动高校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平台)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为推动创新驱动、科技兴省、人才强省战略深入实施,确保高校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各类研发中心(平台)在项目研发、技术攻关、人员交流、双向培训、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实现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平台)从“物理变化”到“化学反应” 的转变,加快建设国家创新高地和全国重要人才中心,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河南,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 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四个面向”战略方向,发挥高校基础研究主力军和重大科技创新策源地作用,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进高校有组织科研行为向纵深发展,促进产学研用各环 节相互贯通,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增强我省现代产业体 系的体系化创新能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强化中国式现 代化河南实践提供支撑。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引导高校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推进产业链 创新链、要素链、制度链深度耦合,促进政产学研用各环节相互贯通,实现高校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与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精准对接,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转变,形成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的原则。政府主要发挥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组织实施的作用,通过制定规划和政策,加强对研发中心(平台)的宏观指导。以企业创新需求为方向通过市场化方式,创新机制体制,促进高校的创新资源与产业发展的需求有效对接,实现共赢。
(二)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未来相结合的原则。围绕我省提质发展的传统产业、培育壮大的新兴产业、前瞻布局的未来产业中急需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问题,共建研发中心(平台),通过开展前瞻性和战略性的联合科技攻关,实现企业和高校的自主创新能力“双提升”。
(三)坚持自主创新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作为高校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的重要目标,坚持以自主创新提高产业技术水平,以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自主创新。通过技术协同攻关,不断为企业发展提供新工艺、新技术和新产品,加速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动高校和企业创新链条的贯通,实现创新链和产业链的深度融合。
(四)坚持整体提升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围绕重点领域、重点技术,集聚资源要素,扬长补短强弱,以重点领域突破带动产业迭代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系统整合人才力量和科技资源,聚焦关键共性技术、前沿技术研发等,构建覆盖全产业链条的创新网络,形成技术创新持续供给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梳理完善相关政策,制定指引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建设方案,将共建研发中心工作与高校结构布局调整、学科学院优化、专业设置及评价等工作结合起来,推动研发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信部门重点面向中小企业做好宣传发动,进一步完善涉企产学研、产教融合政策,加强支持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政策的落实,调动企业与(省内)高校共建研发中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科技部门要持续加强平台、资源、项目配置,引导做实研发载体,支持其组建创新联合体;进一步完善河南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规上工业企业研发对接平台,常态化开展高校技术成果和企业研发需求信息入库工作,深化校企合作,加速高校科研成果转移转化。
(二)压实校企主体责任。高校要将校企共建研发中心作为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的培育基础,进一步改革学术评价制度,健全以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评价体系,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专业评估、人才评价等各类评价考核中,把服务企业研发和成果转化作为重要评价指标。要完善教师参与企业研发激励机制,从工作业绩认定、学术奖励、职称评定、项目立项、培训培养、经费支持等方面予以保障和倾斜,引导广大教师参与企业研发。进一步创新教学管理体制机制,鼓励支持更多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参与高校与企业的合作研发项目,将学生参与企业研发项目纳入学分认定体系,对在参与企业研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生要在校内转专业、评优评先、研究生推免等方面予以倾斜。强化企业作为出题人、主答题人和阅卷人的地位,推动更多任务由企业提出、企业成为研发和产业化的原动力。省内规上工业企业要在按照“研发活动全覆盖”工作要求,做好自身研发机构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同时,积极主动规范产学研合作的形式、内容,通过与省内高校协商共建研发中心努力提升产学研合作的层次水平;已建立和筹建中的校企科技研发中心要在围绕共建企业产品研发、生产、交付及售后、运行维护等各个环节存在的技术难题开展技术合作的基础上,紧密跟踪研判本产业未来发展趋势,技术发展方向,建立近期、中长期要攻克的关键技术清单,开展相关预研、基础研究;要以法律文件的形式与共建研发中心的高校明确责权利,规范共建研发中心的运行模式、管理架构、人员管理、投入与产出利益分配等要件并严格执行,确保实现共赢。
(三)强化考核评价。研发中心(平台)的建设周期为3年,建设期内省教育厅将会同省科技厅、省工信厅采用第三方评价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年度绩效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将分为优秀、达标和不合格三个档次。考核优秀的研发中心(平台)将被认定为河南省示范性校企共建研发中心,纳入河南省高校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支持范围,对其依托高校在高层次创新平台遴选、省科技成果奖申报、高层次人才推荐、科研项目立项等方面给予优先和倾斜支持。对考核不合格的研发中心将予以公示通报,限期整改,整改后考核仍不合格的取消研发中心资格。省科技厅对其依托企业在科技项目(平台、基地)立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信贷、政府投资基金等科技金融资源导入等多方面给予重点扶持。省工信厅也将对考核优秀的研发中心依托企业在落实支持政策中给予重点支持,积极支持依托有关研发中心申报建设省产业研究院及其他各类国家和省级产业技术创新平台、享受有关支持政策。
附件:高校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平台)建设指引
高校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平台)建设指引
管理体制 |
组织领导 |
各个共建主体(高校、企业)安排专人分管或代管研发中心 平台建设。企业管理层应明确专人分管、或在研发中心担任主要职务。 |
长期合作 |
企业和高校要签订有效期 3 年以上研发中心共建协议或产学研合作协议,其中具体明确了各方的责任、义务及违约补偿等事项。 |
管理体制 |
共建研发中心成立理事会或管理委员会,负责研发中心的重大事项的决策。 |
制度建设 |
各共建主体(高校、企业)针对研发中心建设和发展出台人事、财务及资产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国家秘密与商业秘密保密管理等规章制度体系,并有效执行。 |
研发团队 |
领军人才 |
根据共建企业的产业领域及主营业务,聘任能够把握技术发展方向和产业创新趋势的领军型人才担任中心主任或技术负责人、技术团队带头人。 |
人才梯队 |
研发中心形成领军人才、科研骨干、一线高技能人才、在学研究生等金字塔型的梯队人才培养结构。 |
队伍规模 |
研发中心科研人员不少于20 人(其中高校人员不少于20%),参与研发中心工作的学生不少于75人 |
科研设施 |
科研场地 |
研发中心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米,科研骨干有相对独立的科研空间。 |
实验仪器 |
研发中心现有的实验仪器、设备及实施能够满足技术开发实验和小试要求,并有与中长期技术研发规划(计划)相关的实验仪器设备更新、改造计划安排。 |
办公设施 |
研发中心为科研骨干成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配备办公家具、图书信息资源(或购买相应的网络服务资源授权)等基本条件。 |
资源配置 |
企业投入 |
企业投入研发中心的经费总量占中心研发资金总量比例不少于60%。 |
高校投入 |
高校将相关技术成果(知识产权)通过授权、转让或股权投资等形式投入研究中心建设和运行中,并积极承担研发中心研发经费投入(含高校派出人员的工资、项目前期经费等) |
社会投入 |
研究中心能够积极有效引入社会性研发资金(或各级政府政策性资金、基金),努力形成多元资金投入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