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重点学科:
根据工作安排,定于12月12日(星期四)上午11点,在行政楼3楼会议室召开第九批省级重点学科中期自查专家意见反馈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反馈专家组评审意见;
2.根据专家意见修订、完善《中期建设情况表》有关内容。
二、参会人员
各重点学科带头人及秘书,发展规划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发展规划处
2019年12月11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我校第九批省级重点学科中期自查评审结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第九批省级重点学科中期检查专家评议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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