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上午,全国模范法官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我校举行,校领导班子成员、处级以上干部、学校三个法学院师生代表共400余人现场聆听了报告。
报告会上,李庆军同志生前同事、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高光,河南日报记者周青莎,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亮伟,李庆军同志妻子马凤实等报告团成员,用朴实、动情的语言讲述了李庆军同志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全身心奋战在司法事业直至生命最后一刻的感人事迹,给师生们带来了强烈的心灵震撼和深刻的精神洗礼。
李庆军同志生前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他身患重病仍忠诚履职,忘我工作直至生命最后一刻。李庆军同志的事迹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追授他“全国模范法官”称号,中共河南省委追授其“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