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关于遴选校级重点(特色) 学科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校直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学科建设与发展,完善学科布局,提高我校整体办学实力和竞争能力,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级重点(特色)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我校行政工作的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校级重点(特色)学科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1.校级重点学科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和国家以及河南省的其他相关规定进行设置。
2.校级特色学科不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规定的学科设置范围的限制,可以涉及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边缘学科等学科领域。
3.已被定为省级重点学科的,不再列为校级重点(特色)学科建设范围。
4.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拟遴选校级重点学科3个,遴选校级特色学科2-3个。
二、遴选条件
1.学科优势
校级重点学科应具有较好的学科基础、较稳定的学科方向和较明显的学科优势,主要学科方向对推动学科发展、科技创新,促进河南省经济建设、社会进步、文化发展等作用明显。已取得较高水平的成果,成果转化和服务经济建设成绩显著,承担着省(部)级以上研究项目,且有一定数额的科研经费。
校级特色学科应符合国家、河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科自身发展规律,有相关学科支撑,有良好发展前景,能够影响和促进学校相关学科发展,有较鲜明的学科特色。学科研究已经具有一定基础,已取得较高水平的成果,成果转化和服务经济建设成效较为明显,承担有省(部)级以上研究项目,有可能形成新的学科增长点或产生重大的交叉性研究成果。
2.学科队伍
学术梯队职称、学历、年龄结构合理,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竞争能力强。其中,学科带头人应具有正教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职称,学术造诣深厚,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3.人才培养
校级重点学科应有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和完善的培养计划,人才培养质量高。承担本学科教学任务,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较高,取得有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教学成果。
校级特色学科应有一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计划,人才培养有一定的基础,有切合学科发展的人才培养方向。
4.教研平台
教学科研平台条件居校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有较强地支撑相关学科的能力,有良好的图书文献和现代化信息保障体系。
5.学术氛围
学术气氛浓厚,高水平的学术交流活跃。
三、遴选要求
1.遴选程序
(1)各学科自主申报。各拟申报学科根据要求填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级重点(特色)学科申报表》,递交至学院(系、部)。
(2)学院(系、部)推荐。学院(系、部)组织专家初选,并签署推荐意见,向学校推荐。
(3)学校评选。学校组织相关专家组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
(4)结果公示发布。校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后公示7天。公示期满,向校内公布结果。
2.时间材料要求
各单位将申报表及相关支撑材料于2014年10月10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学科与发展规划处(新校区办公楼427房间),材料一式五份,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
各学院(系、部)要做好拟申报学科的推荐把关工作,按照学校的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遴选推荐工作。
联系人:焦永刚
联系电话:86159313 18503885011
电子邮箱:jiaoyonggang@huel.edu.cn
附件:《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级重点(特色)学科申报表》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