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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与发展规划处防范风险点工作条例
2018-12-14 10:0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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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岗位廉政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岗位风险点防范管理机制,使风险问题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控制,特制订本工作条例,要求全处工作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一、“三不准”

1.处室经费使用,除按照学校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外,还需在处室内部进行会议决定,经处室工作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使用。

2.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向被管理者索取财、物。

3.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在学科管理和选拔中谋取私利,损害集体利益。

二、“五做到”

1.公务接待做到严格按照标准。按照学校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严格落实招待、评审等费用审批制度。

2.层级责任制做到落实到位。严格把握风险防控层级责任制,做到处处有防控,人人有责任。

3.个人考评做到与风险防控相挂钩。将处室个人考评与风险防控相挂钩,严格员工考核制度,规范化管理处室工作,提高处室工作人员风险防控意识,实现人人重视,人人落实。

4.工作作风做到切实转变。加强岗位意思,严格执行目标责任制,要求转变工作作风,变管理为服务。为归口的各学科提供更加高效、高质服务。

5.学科管理做到无“四唯”。在学科管理工作中严格落实中央相关规定,坚决抵制“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现象,引进多元化的学科评审标准,对于多元化指标进行合理赋分,充分考虑教育教学成果,在体现公平的基础上,重视差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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