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级重点(特色)学科:
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级重点(特色)学科管理办法》,我校决定对第一批校级重点(特色)学科进行周期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公布校级重点(特色)培育学科名单的通知》(附件1)所列7个校级重点学科与3个校级特色学科。
二、验收内容
依据各学科制定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级重点(特色)学科(2015-2017)建设目标任务书》进行验收。
三、验收方法
1.采取学科自评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周期考核验收。
2.考核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对考核验收结果为优秀的学科,学校将优先确定为下一轮校级重点(特色)学科。
对考核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学科,限期半年整改,重新接受考核验收。重新考核验收仍不合格的,撤销其校级重点(特色)学科资格。
四、时间安排
1.2017年11月10日发布通知;
2.11月11日至12月7日,各学科进行自我评估,并按要求填报材料;
3.12月8日,报送材料至学科与发展规划处;
4.12月9日至22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5.12月31日前公布验收结果。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请各学科按照规定格式认真填写以下材料,并于2017年12月8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级重点(特色)学科建设情况表》(附件2)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级重点(特色)学科周期验收自评报告》(附件3),纸质文本(A4纸张双面打印)一式8份。
2.相关支撑材料一式3份,要求用A4规格纸张打印或复印,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支撑材料内容严格按照《学科建设情况表》中“学科带头人—学科点工作绩效—学科点团队成员”的基本板块和顺序进行制作,并在材料背脊处标明“第一批校级重点(特色)学科+学科名字”。
3.以上材料的word文本压缩打包,以学科名字命名发送至xkb109@163.com。
4.各学科点成员只能在一个学科点出现,如确属跨学科工作,则在不同学科点填报的课题、经费、成果不得重复。
5.信息数据的起讫时间为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各学科对所填信息真实性负责。
报送地点:校学科与发展规划处(行政办公楼630室)
联系人:白老师
联系电话:0371-86159215
学科与发展规划处
2017年11月10日
附件1:校级重点(特色)学科名单
附件2: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首批校级重点(特色)学科建设情况表
附件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首批校级重点(特色)学科周期验收自评报告